資訊工程學系碩士班修業要點
國立臺東大學資訊工程學系碩士班修業要點
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(111.01.12)
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會議通過(111.03.22)
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核備(111.04.21)
一、為協助本系碩士班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,並提升論文研究水準,特訂定本要點。
二、論文指導教授以本系專任教師擔任為原則,若因研究主題特殊性,得經本系系務會議審核通過後,聘請本校系外專任教師或校外教師擔任指導教授,並需一位本系專任教師擔任共同指導教授。
三、指導教授申請
本系碩士班研究生在入學後第一學年結束前提出論文指導教授名單,依所擬論文主題及指導教授研究專長,提交本系系務會議審議。
四、論文方向:本系碩士班研究生撰寫之論文主題須以資訊產業相關為主軸。
五、期刊、研討會論文發表:
本系碩士班研究生須於提出論文口試前提出公開發表證明,並經指導教授認可,始得提出口試申請。
理論研究型,應於各類正式學術期刊、學術研討會公開發表相關著作(至少一篇)。
六、論文經原創性比對系統,相似度須為百分之二十五(含)以下,始得授予碩士學位。
七、本要點未盡事宜,依本校學則或相關規章辦理。
八、本要點經系務及院務會議通過,教務會議核備,校長核定後發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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